色彩的视觉心理基础理论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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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三视觉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07-5-25 23:5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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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灰色 灰色是中性色,其突出的性格为柔和、细致、平稳、朴素、大方、它不像黑色与白色那样会明显影响其他的色彩。因此,作为背景色彩非常理想。任何色彩都可以和灰色相混合,略有色相感的含灰色能给人以高雅、细腻、含蓄、稳重、精致、文明而有素养的高档感觉。当然滥用灰色也易暴露其乏味、寂寞、忧郁、无激情、无兴趣的一面。
(10)土褐色 含一定灰色的中、低明度各种色彩,如土红、土绿、熟褐、生褐、土黄、咖啡、咸菜、古铜、驼绒、茶褐等色,性格都显得不太强烈,其亲和性易与其他色彩配合,特别是和鲜色相伴,效果更佳。 也使人想起金秋的收获季节,故均有成熟、谦让、丰富、随和之感。
(11)光泽色 除了金、银等贵金属色以外,所有色彩带上光泽后,都有其华美的特色。金色 富丽堂皇,象征荣华富贵,名誉忠诚;银色雅致高贵、象征纯洁、信仰,比金色温和。它们与其他色彩都能配合。几乎达到“万能”的程度。小面积点缀,具有醒目、提神作用,大面积使用则会产生过于眩目 负面影响,显得浮华而失去稳重感。如若巧妙使用、装饰得当、不但能起到画龙点晴作用,还可产生强烈的高科技现代美感。
色调变化及类型
变调即色调的转换,是艺术设计中色彩选择多方案考虑及同品种多花色系列设计的重要课题,变调的形式一般有定形变调、定色变调、定形定色变调等。
1、定形变调 实质为保持形态(图案、花形、款式等)不变的前提下,只变化色彩而达到改变色调倾向的目的,是纺织、服装、装潢、包装、装帧、环艺等多种实用美术中,经常采用的产品同品种、同花形、多色调的设计构思方法。 定形变调主要有两种形式。
(1)同明度、同纯度、异色相变调 即根据原有设计色调,保持明度、纯度不弯,只变化色相(原有色相对比距离不变)而改变色调的倾向。其色彩选择与组合的关键实质,在于要将原有整组色彩的结构保持不变,然后在色立体中围绕中心N轴,沿色相环作水平移动,基调色移到某一色相区,就形成某一色调。如移至红色相区组成红色调,移至蓝色相区且成蓝色调等。 (2)异色相、异明度、异纯度变调 根据原有色调将色相、明度、纯度做全面改变,使其完全不同的色调类型。如鲜调…灰调(…表示左右箭头)、浅调…深调、中调…鲜调、中调…浅调、深调…中调、灰调…中调、灰调…浅调、浅调…鲜调、深调…灰调、鲜调…深调等。
2、定色变调 定色变调实质是保持色彩不变,变化图案、花形、款式等,即变化色彩的面积、形态、位置、肌理等因素,达到改变总体色调倾向之目的,是实用美术中产品、作品同色彩多方案多品种的系列设计构思方法 色调转变的关键最 要在于大面积基调色的变化,其次是将色彩作小面积点、线、面形态的交叉、穿插、并置组合,利用色彩的空间混合效应,少色产生多色的效果,鲜色产生含灰色的感觉 ,使色彩之间互相呼应、取代、置换、反转与交织,做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使各色调既有变化又很统一,既有整体性又有独立性,从而增强系列配套之感。
3、定形定色变调 在各色调的花形与色彩都相同的前提下,可考虑大小、位置、布局进行适当变化的系列设计构思方法。
五、色彩混合 将两种或多种色彩互相进行混合,造成与原有色不同的新色彩称为色彩的混合。它们可归纳成加色法混合、减色法混合、空间混合、空间混合等三种类型。
加色法混合 加色法混合即色光混合,也称第一混合,当不同的色光同时照射在一起时,能产生另外一种新的色光,并随着不同色混合量的增加,混色光的明度会逐渐提高将红(橙)、绿、蓝(紫)三种色光分别作适当比例的混合,可以得到其他不同的色光。反之,其他色光无法混出这三种色光来,故称为色光的三原色,它们相加后可得白光。 加色法混合效果是由人的视觉器官来完成的,因此它是一种视觉混合。加色法混合的结果是色相的改变、明度的提高、而纯度不并不下降。 加色法混合被广泛 应用于舞台灯光照明及影视、电脑设计等领域。
减色法混合 减色法混合即色料混合,也称第二混合。在光源不变的情况下,两种或多种色料混合后所产生 新色料,其反射光相当于白光减去各种色料的吸收光,反射能力会降低。故与加色法混合相反,混合后的色料色彩不但色相发生变化,而且明度和纯度都会降低。所以混合的颜色种类越多,色彩就越暗越浊,最后近似于黑灰的状态。 人们平时在绘画、设计、染色、粉刷中的色彩调合,都属减色法应用。
空间混合 亦称中性混合、第三混合。将两种或多种颜色穿插、并置在一起,于一定的视觉空间之外,能在人眼中造成混合的效果。故称空间混合。其实颜色本身并没有真正混 合,它们不是发光体,而只是反射光的混合。因此,与减色法相比,增加了一定的光刺激值,其明度等于参加混合色光的明度平均值,既不减也不加。 由于 它实际比减色法混合明度显然要高,因此色彩效果显得丰富、响亮,有一种空间的颤动感,表现自然、物体的光感,更为闪耀。 空间混合的产生须具备必要的条件。 (1)对比各方的色彩比较鲜艳,对比较强烈。 (2)色彩的面积较小,形态为小色点、小色块、细色线等,并成密集状。 (3)色彩的位置关系为并置、穿插、交叉等。 (4)有相当的视觉空间距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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